石油公司为什么不自己持有海工装备?
开发一个海上油气田,需要用到钻井平台、铺管船、起重船、水下施工船和FPSO等多种装备。很多人会发现,这些装备往往不属于石油公司:钻井平台可能来自专业钻井承包商,海上安装由工程承包商的施工船完成,FPSO也可能由SBM Offshore、MODEC等公司投资和运营。
一项海上油气工程动辄投资数十亿美元,石油公司为什么还要向别人租装备、买服务?海工装备的使用方式,决定了它是否适合由石油公司长期持有,资金只是其中一个因素。
石油公司的核心资产是什么?
石油公司的主要任务,是获得油气资源,完成勘探和开发,再把油气安全、经济地生产出来。区块权益、储量和产量,才是支撑其长期经营的核心资产。
钻井平台、工程船和生产设施都很重要,但它们首先是完成项目的工具。石油公司关心的是装备能否在需要的时候到位,能否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,以及使用成本是否合适。至于装备一定要登记在谁的名下,并不是项目开发的首要问题。
能不能持续使用,比买不买得起更重要
一座海上油田从勘探到生产,会经历不同阶段。勘探和开发钻井需要钻井平台;海上建设阶段需要铺管船、起重船和水下施工船;油田投产以后,则由固定平台、FPSO或水下生产系统长期承担生产任务。
前两类装备通常只在项目的某个阶段进场。一座钻井平台完成几口井后就要离开,一艘铺管船或起重船的作业时间可能更短。如果石油公司为单个项目购置这些装备,项目结束后又没有新的工作衔接,装备便会闲置,但船员、维护、检验、停泊和融资等成本仍会继续发生。
专业钻井承包商和海上工程承包商可以让同一座平台、同一艘施工船在不同客户和项目之间周转。对这类高价值装备来说,能否保持较高的利用率,往往比谁拥有它更重要。
不同装备,持有方式也不一样
钻井平台和施工船流动性较强,通常由专业公司持有和运营,石油公司按照井数、作业周期或工程合同购买服务。承包商负责装备、人员和日常管理,石油公司负责提出作业目标、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。
FPSO的情况有所不同。它通常要在一个油田连续工作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,看上去很适合由石油公司自己持有。但FPSO投资大,工程和运营又比较复杂,因此市场上同时存在自有和租赁两种主要方式。
在租赁项目中,FPSO运营商往往不只是提供一艘船,还会参与融资、设计、采购、改造或建造、系统集成、调试和长期运营。石油公司通过长期合同获得的是一整套浮式生产服务。采用这种方式不代表项目总成本一定更低,它主要改变了前期资金安排,也重新分配了融资、建设、资产管理和运营责任。
固定式生产平台和水下生产设施长期服务于特定油田,难以转移到其他项目,很多会由石油公司或项目公司持有。即使同为FPSO,也可能采用石油公司自有、运营商长期租赁,或者先租赁、再按约定转让等不同模式。没有一种方式适用于所有项目。
中海油为什么看起来拥有很多海工装备?
中海油是一个容易让人产生疑问的例子。从集团范围看,它确实拥有较完整的海上装备和工程服务能力,包括钻井平台、工程船和部分浮式生产设施。但相关装备和业务主要分布在中海油服、海油工程、海油发展等专业板块,并不是全部由负责油田开发和生产的公司直接管理。
这仍然是一种专业化分工,只是钻井、工程建设、装备运营和油田生产等能力有较大一部分被放在同一集团内部。与完全依靠外部承包商相比,组织边界不同,分工逻辑并没有消失。
石油公司怎样决定要不要持有?
实际决策通常要看四件事:这套装备能为项目使用多久,离开本项目后能否继续找到工作,持有装备需要占用多少资金,以及企业是否具备长期管理和运营能力。
因此,同一家石油公司也可能在一个项目中持有固定平台,在另一个项目中租赁FPSO,同时把钻井和海上安装交给专业承包商。装备可以来自外部,但油田怎样开发、产能多大、采用什么技术路线和安全标准,仍由石油公司主导。
海工产业中之所以会有石油公司、钻井承包商、工程公司、船东和FPSO运营商等不同角色,与各类装备的使用周期、资金要求和运营方式有关。谁来持有装备,要看哪种安排更适合项目,企业有没有能力买下来只是其中一个因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