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BM和MODEC是什么类型的公司?

在全球FPSO市场中,SBM Offshore和MODEC经常以不同身份出现在项目公告里。有时它们是EPCI总承包商,有时又是FPSO的资产持有方和运营方。若只把它们归为船东、工程公司或运营商,都会漏掉一部分业务。

更准确地说,SBM Offshore和MODEC都是以FPSO为核心的海上浮式生产系统服务商。它们最有代表性的业务,是把FPSO的工程交付、资产投资和长期运营组织在一起,为石油公司提供海上油气处理、储存和外输所需要的生产设施。

首先,它们是FPSO工程总承包商

石油公司确定油田开发方案后,会提出FPSO的处理能力、储油能力、作业水深、设计寿命等要求。SBM或MODEC负责把这些要求转化为一套能够实际建成并投入生产的工程方案,并组织设计、采购、建造、运输、集成和海上安装等工作。项目采用EPCI模式时,它们通常就是EPCI总承包商;采用交钥匙模式时,它们负责把可以投入使用的FPSO交给客户。

这与船厂所说的“建造”并不是一回事。船体、上部模块以及部分设备可以分别交给不同企业制造,SBM和MODEC的主要工作,是管理各专业和各承包商之间的接口,完成整船系统集成,并对项目交付和装置性能负责。它们不一定亲自制造每一个模块,但要把这些模块最终组成一座能够在海上连续运行的生产设施。

其次,它们可能是FPSO的资产持有方

谁负责工程交付,与FPSO最终归谁,是两个不同的问题。有些项目采用直接出售或交钥匙交付模式,FPSO建成后转交给石油公司;有些项目采用租赁或期租模式,由SBM、MODEC及其合作伙伴设立的项目公司持有FPSO,再按照长期合同提供给石油公司使用;还有一些项目会先租赁,随后根据合同安排转让所有权。

因此,把SBM和MODEC称为“船东”并非完全错误,但容易让人联想到经营商船、依靠运费收入的传统船东。更准确的表述是FPSO资产持有方或出租方。它们持有的是一套长期服务于特定油田的海上生产资产,收入主要来自租赁或期租合同,而不是航次运输。

实际项目中,FPSO也不一定由SBM或MODEC单独持有。为了融资和分担投资,项目通常会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,并引入其他投资方。外界看到的是SBM或MODEC的项目,法律上的资产所有者则可能是一家由多方共同持股的项目公司。

第三,它们还是FPSO运营服务商

FPSO投产以后,需要长期进行生产操作、设备维护、检验维修、完整性管理和海上人员管理。SBM和MODEC可以继续负责这些工作,保证装置在合同期内安全、稳定运行。有些FPSO在所有权转给石油公司后,原来的O&M合同仍然继续,因此,资产持有和运营也不一定始终由同一家公司承担。

这里的“运营商”,并不等同于油田的作业者。油田采用什么开发方案、如何管理油藏、产量如何安排,通常由石油公司或区块作业者负责。SBM和MODEC主要运营FPSO本身,按照合同和油田作业者的要求,让这座“海上工厂”保持正常生产。

为什么要把三种业务连在一起?

对石油公司来说,FPSO项目投资大、技术接口多,投产后还要连续运行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。把工程、融资、资产和运营中的一部分交给专业公司,可以减少一次性资本投入,也不必为每个项目重新建立一套FPSO工程和运营团队。

对SBM和MODEC来说,工程交付带来项目收入,资产持有形成长期租赁或期租收入,O&M则带来持续的运营收入。海上运行中积累的数据和经验,还能反馈到下一艘FPSO的设计和设备选型中。不过,这种模式也意味着它们要承担项目融资、建设进度、装置可靠性、安全管理和长期运营等多方面风险。

判断它们的身份,要看具体项目

所以,判断SBM或MODEC在一个项目中是什么身份,可以分别看三个问题:谁负责交付FPSO,谁持有这项资产,谁负责投产后的运营维护。三个角色可以由同一家公司承担,也可以分别交给不同企业。

从公司类型看,SBM Offshore和MODEC都是以FPSO为核心,兼具工程交付、资产投资和运营能力的海上生产系统综合服务商;从单个项目看,它们可能同时承担三种角色,也可能只承担其中一项或两项。